(世俗)父母對子女的愛:
世俗的父母,愛子女的方式是去阻擋孩子或讓孩子遠離生命上(可能)的危險;但「危險」,卻往往是領悟生命最快的捷徑:危險中學得最多、也最深刻!
〔補充說明:這裡的「危險」指的是人生際遇上可能遇見/預見的險阻/險境,而不是在感官上任意傷害/損害自己、失去自己的危險(如:刺青/紋身、吸毒、酗酒、飆車、鬥毆、嫖賭、性濫交、從事失去生命目的的極限活動等)──生命境遇上的危險,有對自己能力上突破的看重與期許,讓自己直立、面對成「人性」;感官追求上的危險,卻是對自己浮濫的糟蹋與蹂躪,讓自己倒臥、淪落成「動物性」。〕
真正的愛,不是去阻擋/阻撓,而是去成全,不管(行徑)多麼離經叛道、多麼荒腔走板!
〔補充說明一:同意但不去助長,就是父母可以的「成全」;人必須在迷失中再度學習不去迷失,才是真的不被迷失。〕
〔補充說明二:許多行徑上的離經叛道,其實是不敢真的去離經叛道;「經」與「道」本身是偏差的,所以讓人迷失更甚(如:伊斯蘭的恐怖主義份子,不敢脫離自己成長的背景、文化與教派)。〕
〔舉例說明:感官已經失常,才會讓人走向感官一直失常的狀態,因為不曉得什麼是真正(可被經驗)的平衡。孩子吸毒,是因為孩子原本就與世界脫離;與世界的關係生病,才會吸毒──真正健康的孩子,吸毒誘惑不了他,他也會有拒絕吸毒的意志!〕
危險,是父母(一廂情願)的認定,也是父母看見的邊界;然而,孩子屬於未來,界線從來無法滿足與成長他們──孩子的看見永遠在父母看見不了的地方,否則人類無法前進。
對孩子的任何,放心也放手,相信孩子有能力在任何狀況下摸索出自己,就是父母最尊重也最祝福孩子的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