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壽:
如果活得很有意義,長壽當然很好;但如果活得沒有意義,長壽就成為了一種必須努力打發(掉)的凌遲與折磨。
〔補充說明:「意義」也有很多層次,但被物質/小我定義的「意義」,通常短暫,也不那麼構成靈性/高我/大我認定的「意義」;但靈性/高我/大我仍會允許小我經驗所謂的「意義」,因為「自由」(的賦予)也在最微小的部份(如:細胞去病變、叛節與成為癌症的自由)。〕
如果長壽只是為了保持物質體(的不敗、不朽)、運動物質體(的靈活、彈性),這樣即使長命百歲,對心魂而言,也是不長壽,因為你在意的就是屍體/物質體而已:你的物質體服務的只是物質思想的以為,沒有真正滋養到靈-心質,更侉談服務!
長壽只是時間/壽限上的長度,所以仍然片段/片斷、仍然限制,因為再怎麼長,都是宇宙中的短;而宇宙中,存在要的是光亮,不是久暫!短暫的放光強於永遠的熄滅、喑啞與黯淡……
太執著於必須長壽,是因為不相信自己可以來生/來世,也太貪生怕死;於是,長壽成為了向醫院頻頻報到的正當理由/藉口──然而,頻頻向醫院報到的你,也從不在健康裡──要求數據上的長壽,助長了一堆病榻上想活卻活不動、想死卻死不了的人。
自然的長壽當然很好,但人為/人造的(刻意)長壽就有商榷的必要:長壽必須帶著對生命的豁達與智慧,必須回饋與提攜年輕、未來的世代與人類(這也才是長壽的意義)──長壽是笑看、走過風雨的溫煦,而不是對新世代的刻薄與刁難。
躺臥的長壽不是長壽,只提供了一排排可讓阿里曼力量輕易收割的田畝:躺臥的長壽是姿態上的硬化/僵化/固化,卻非靈性上的灑脫與釋放。
〔補充說明:長壽的靈魂無法對全人類提供靈性上前進的動量,只能在個人物質性的成就上延長;真正讓人類趨向靈性的動力來自三十歲以下早逝的靈魂。三十歲以下的人因為自我體才剛疊合身質,甚至尚未完全誕生,他們的乙太帶著非常多的靈性力量,在死亡(如:疾病、戰爭、饑饉、天災、人禍等,但自殺的乙太雖可溶入,但心魂另有歸屬,無法進入正確的死亡)之後會釋放出來,混成全人類(可以運用、取予的)的乙太,讓人的乙太(可以)靈性。〕
長壽不該成為我們生命中的追求/目標,而應該成為我們全力奔赴自己的額外獎賞──當你值得你的活,你自然而然不求長壽也會長壽。
真正的長壽不在個人的年壽多長,而在多少人願意繼續活出你的精神與生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