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天(然)災(害)中受害:
大自然相當有情,並不無情:自然給出的(彷彿)受災、受難,當中也充滿著祝福,以全然/全燃的生命力量。
天然災害必須出現,是因為民怨/積怨已經積騰到了一個沸點/臨界;若不如此出現,既有秩序會大規模決堤/潰堤──天然災害是讓一切回到平衡的挽救,幫忙釋放著蓄積而破壞性強的爆發力、摧毀力。
〔補充說明:有時天災出現也是為了讓科學的自大、狂妄能在宇宙的智慧前俯首、收斂。〕
在天(然)災(害)中受害,可以讓人重新激發並體驗生命上的強韌,開始珍惜自己的存在。
受苦、受災並不等於不幸;真正的不幸,是生命沒有再去成長的動力。
當你願意(安排)讓自己在天災中失去(也許是所有的),你要看到自己對自己極限的挑戰:你相信自己有從「無中生有」的(創造性)能力、魄力與勇氣!
你將讓自己在失去中經驗自己(力量上)的(可以)龐大、重獲與再起──災害幫助你失去了你的依賴、你的慣性,重新找回自己的獨立。
天然災害並不恣意掠奪生命,只帶走同意(赴死/共死)的生命:天災讓人在與自然的對立、拚搏、掙扎中,從「生時的『抵抗、對抗』」走入「死時的『合一與臣服』」──在這樣的死亡中,你學會了與你「一度的對立」合一,你死在「『被對立(對象)』的寬容」裡。
所以,天然災害中沒有誰是無辜(受害)的,天然災害被大家集體醞釀與期待……
災難重振起我們對生命的熱情與信心,因為我們被給予了機會,能夠看到災難過後的陽光。
天然災害讓我們無法回到從前的猥瑣、渺小,而必須走入前眺(自然)的胸襟與偉大──在天災過後,我們放棄了個人性的狹隘,走向(有)天(有)地的廣闊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