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對/正視:
「面對」需要「雙」方,只要一方別過頭、不肯搭理,面對就不可能;當有一方沒有準備好,就會阻擋事件的形成與發生。
只有你肯,你的對象卻不肯,面對就無法完整;但遇到這樣的對象,你也要看到自己在試煉自己對自己力量、能耐的信任──如果連險峻的狀況都能迎向並克服,這種「通過」就是真實的。
進入關係,不正是希望自己更完整嗎?當你為了進入、達到目的而喪失自己,你不僅輸了關係也輸了自己。
有一方不接受,就不要強求這樣的關係,不要求取「不完全/無法完全的『接近』」!
「面對/正視」不是只看到、看著問題點/癥結而已,面對/正視也要看到美好的可能性、看到事件底下的愛:知道「所有來到的,都有生命上的理由」,你的面對/正視就會開展出另一層次的高度與風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