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的抉擇
「孩子」絕對不是要不要婚姻的唯一理由;要不要婚姻,最重要的是兩方能不能同心。
如果同心,婚姻不在/不再,也會成為很好的朋友;婚姻在,更是加分。
如果異心,婚姻再怎麼長久,兩方都不會釋放與幸福;心已異,婚卻不敢離,你也要看到自己貪圖著婚姻中(既有/既成)的什麼?也許是錢、是名、是利……卻獨獨不是愛!
當你沒有勇氣為自己爭取些什麼(也許是應有的尊重/尊嚴、地位……),你就不要說你保護了孩子什麼──因為你根本連自己站立起來的力量都沒有,你連保護自己都還不能夠……
當(任何)一方在婚姻中無法幸福,孩子在婚姻中可以幸福的機會就更微乎其微;孩子會在雙方冷嘲熱諷、陽奉陰違的攻防中憔悴、凋殞──事實上,對孩子最周到的保護,是讓孩子遠離婚姻的負面承受;最該承受的,是婚姻的雙方,不是孩子。如果孩子必須夾在父母之間,孩子就勢必得在雙方之間(無止境地)承受與為難。
如果因為孩子,你下不了離開/離異的決定,你實際上還沒有成熟到能夠成為父/母,因為你缺乏「父/母該有、必須/必要時『獨當一面』的擔當與勇氣」;當「孩子」可以是你繼續留在婚姻中的唯一理由,你就拿你的犧牲綁架了孩子未來可能的自由,你成為了孩子日後婚姻無法幸福的地雷──你對婚姻、對另一半的「恨」會成為你勒索孩子感情、回報的正當理由:你因孩子而無法成為自由、快樂的自己,你也將(無意識地)讓孩子複製成無法自由、快樂的你;因為你曾為了孩子失去、犧牲了那麼多、那麼重,也更因為孩子帶著你一半的厭惡(孩子不全然只接受著你、也接受著對方),這種傾向會在孩子叛逆期出來之後更變本加厲。
不要(在理由上)冠冕堂皇地為著別人、為著任何,而讓自己在婚姻裡犧牲:如果你連自己都願意犧牲了,為何獨獨犧牲不了(你不再想要的)婚姻?婚姻比你自己重要嗎?你的一生,是為了成就你自己?還是成就你的婚姻?
事實上,正是因為你重要、對方也重要(如果你曾深愛過對方的話),婚姻才那麼重要;不然,一旦可以犧牲到任何一方,可以讓任何一方在婚姻中不再重要,那麼這樣的婚姻,就可以一點都不重要!
抉擇在你自己,在你敢不敢承擔你自己──如果什麼決定都會遲疑、什麼行動都不敢採取,就不要奢望自己有「要求『自由』」的權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