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何靈性界要讓人無法輕易認識?
能輕易認識,就進入了一種自動化,不需要努力。
在裡頭無以認識,在外頭才有機會認識——「認識」必須發生於內、外的相對關係裡,拉出距離才看得清全貌,才得以了解彼此在空間中的位置與運動關聯。
認識,需要相反、需要對比。要真實認識「靈性」,非得從「不靈性」開始:「不靈性」是認識「靈性」的過程;但也因為是過程,不必然會走向預定的目的——只要是過程,都容許反悔、後退、岔路、迴轉,當然也包括「停滯不前∕休止∕休息」。
外在的給予在能被看見之前,內在的自己也要做足功課。
靈性界(的運作)如果太被人清楚了解,人會再也沒有膽量做壞事;因為人在做,天真的在看!靈性的眼睛無所不在,靈性的氣息無遠弗屆……宇宙中沒有隱藏得了的犯罪。
但「犯錯」的權利也被賦予了人:唯有當人有了可以犯錯的權利,才能真正脫離集體、宇宙的靈性,而有自己個體的靈性。
人在「犯錯」中養成自己獨立的靈性。
膽敢犯錯,就已經有了不屈於流俗的勇敢,犯錯也需要勇氣承擔(任何後來可能出現的懲罰與責備、被孤立、被隔離)——當你在「可以犯錯」中重新選擇了「不去犯錯」、「不再犯錯」,那才是你的明辨、你的自由,也是你靈性的成長。如果在「不允許犯錯」中不去犯錯,那是假的「不犯錯」,因為你仍活在別人的眼睛裡,你還某程度從眾,無法那麼自由——「自由」沒有我們想像、以為的簡單,「自由」需要勇氣,勇於脫離的勇氣;因為不(去)脫離,就在束縛裡,就不能自由。
同理,我們不拋棄原生的家庭(慣性),無以真實認識自己;不拋棄原生∕本能的靈性,無以窺見自己的靈性。
〔補充說明:拋棄原生家庭,在強調「個人獨立、自由」的歐美,某部分執行地比東方民族徹底。但遺憾的是,西方仍然不自由,因為西方讓自己不自由於「科技∕科學」與「物質」,就像東方讓自己不自由於「親族∕血緣」與「宗教∕靈性」一般。〕
不能輕易認識,才會愈千方百計想積極去認識;這是人心上的弔詭與誘惑。所以,靈性界豈可讓人太輕易認識?太輕易,就會糟蹋、低賤、不珍惜。人容易輕賤著自己太安住、安處的環境與關係裡。
〔補充說明:這也是為什麼某些意外必須發生的緣故。意外發生,人才能在災害裡看到自己之前的「曾經擁有」與「不曾珍惜」,而重新練習好好「擁有」與「珍惜」。〕
但靈性從來不會絕人於外:沒有靈性,我們不會呼吸,更不會醒來——靈性要的真的不多,要的只是我們的「再度(去)覺知」而已。人並沒有被靈性界拋棄,從來沒有!
但遺憾的是:靈性界雖從不曾拋棄、放棄我們,人卻會拋棄、放棄、自暴自棄著自己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