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傳性疾病~
遺傳性的疾病,基本上並不存在;疾病不會遺傳。
疾病看起來會遺傳,是因為子女太認同父母的生命路徑或疾病,進而模仿了父母的生命路徑與疾病: 你是「模仿」出了父母的疾病,而不是「因遺傳而得到」了父母的疾病。
疾病不可能遺傳,因為你和父母的業力和生命功課並不一樣,所以你們不可能因為相同的原因,生相同的病。疾病既然本質上截然不同,何來遺傳?
你會被遺傳並接受到一些生理上必需的特徵,來符合並促進你人生的目的,但那絕對不會是(父母的)疾病--疾病來自你靈質-心質的創造,並不來自遺傳。
「遺傳說」也是一種對自己身體的負向暗示、催眠與推卸責任。當(生病或肉體缺陷的)責任在「遺傳」,你就不會有再去了解自己(為什麼生病)的動力,你因此消極性地依賴著醫療解決,你失去了自己、也交出了自己。
腿部的疾病,基本上與「『移動』的意願」相關: 不願移動,卻又不喜歡自己所在的處境,就會癱瘓腿部的行動力;如此一來,你才能在「『不得不』在」的環境中,正當而合法地「無能為力」。
要看到你們的生活環境中,有沒有什麼力量壓制著你們到完全無法伸展∕施展? (你們所處的)空間對你,或,你對空間而言,有沒有什麼敵意(存在),但卻又因現實因素而無法表達或解決?
要相信生命--不管樣貌如何呈現--對你始終是慷慨的、仁慈的,你的腿才會有意願進入生命、立足於環境。生命是不斷地向前流動,而腿可以幫助你追隨生命中該有的流動;用面對未來的信心與勇氣,鼓勵自己的腿,重新有面對與進入世界的力量。
不要用「遺傳」這個暗示或可能來限制孩子,那對孩子將是(真正的)詛咒。孩子因為太愛父母,所以會傾全力塑造自己以符合父母的期待,以換取父母對他的「肯定」和「(父母那)不那麼成熟的『愛』」;但這往往是父母不知不覺害到孩子的原因。把事情和身體的主控權留給孩子,那才是真正尊重到孩子的愛!
「遺傳性疾病」這個詞在靈性上本身就有爭議。「『遺傳性』疾病」是你選擇形成好像是被遺傳到的事實,因此你有怪罪父母與家族的理由,而這,你也要看到自己內在有對家族、父母無法言明、無法表達的委屈與憤怒: 透過疾病的事件或事實,你因此有冠冕堂皇、可以責怪他們的理由。你要看到: 究竟你和父母∕家族之間,有什麼是你介意的、遲遲不肯原諒的? 你必須知道,對於你現有的一切(包括身體),(身為孩子的)你(自己)的選擇權、決定權是優於你的父母的;是你(決定)先「要」,你的父母才同意配合你的「要」--你的「想」、你的「要」重要、優先於一切,你是真正的主角!所以,是你先想要這個疾病,這個疾病才配合你的「想要」,成為現實(發生)。
「詛咒」在星芒層的確能發生些許干擾的效應,不過,星芒層好玩的地方在於它是物質事件的反(向)顯影,既然只是顯影∕反影的性質,能量就薄弱而變化不定。如果(自己的人生)那麼容易被這樣反影的能量與性質影響,就要看到自己內在缺乏對自己的肯定與力量,容易附和、容易動搖、容易被外境所移。
不要把自己的「無能」、「無力」大量投射向你的子代。所有的子代,在選擇投生地球之前,就已大致明瞭投生時代的屬性;孩子對他們年代與環境的掌握,會遠遠純熟於你,所以真的不用「瞎操心」。
〔補充說明: 人在投生於某一特定區域時,也是受到那個區域性的阿凱天使∕時代之靈(the Spirit of Times)所感召,所以人不是隨便投生的(除非他以中陰身或舊的自我體以星芒屍體的狀態投生,這是例外),當中有「人」與「阿凱天使」靈性上的互惠、教導、合作與協議。任何投生計畫都非偶然,世上沒有偶然。〕
「遺傳(疾病)」從不「遺傳」!把「遺傳」這個字眼從生命的字典中拿掉,你會更自由與自在。
〔原始問題: 我的先生及其家族有遺傳性行動不便(醫療上沒有專稱),腿部僵硬,不能跳,不能跑,可以走路但沒力,難平衡, 需要使用拐杖。這行動不便是在中學或之後慢慢開始惡化,小時是四肢健全的,和一般人無異。這病因不詳,長輩是說神明講祖先犯錯,被詛咒三代(我先生是第三代),我先生說可能他們的基因在這方面本來就不好……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