懸絲偶劇:
懸絲偶,是以繩、線操縱偶像,偶像或木或布,線繩或粗或細、或多或寡。
[補充說明:以棍棒操縱或以裝扮華麗、五官鮮明的木偶入戲(如:布袋戲),會讓孩子完全進入物質裡,失去故事與戲劇更細緻、纖柔的部份,反而得不償失。]
一般懸絲偶劇要求擬真/逼真,但華德福教育中,希望給出的圖像/畫面/勾勒愈含糊愈好,因為畫面的逼真度要孩子以自己內在的想像充填(雖然色彩應用上要求盡可能豐富與活潑)。
所以,只要是偶,不管指偶/手偶、提線/懸絲,輪廓都不需立體、五官更不需分明!
[補充說明:皮影戲也是偶劇另行的權宜/替代,但光影上必須夢幻而影綽、不必了了分明。]
(成人說)故事不必(刻意)透過偶戲/偶劇,因為偶的出現、佈景的配置,多少侷限了孩子對故事的想像;但孩子的自由遊戲裡,可以出現偶,幫助孩子騰飛的靈性願意進入物質性的操作與練習。
[補充說明:「偶」對成人比對孩子吸睛,因為大部份成人生活單調到需要不一樣的變化,而「偶」的介紹與應用,可以讓人看到成人對孩子的用心;但對孩子而言,除非「偶」是自己做出來的,能被自己導演、活動,「偶」才能真的進入孩子、也才能對孩子生命(否則,「偶」通常只功能於「(角色扮演的)教具」)。]
偶的出現與運用,讓孩子自然發展出故事,由自己而生、也因自己而在──(自然材質的)偶讓孩子進入角色裡,溫暖而不再戒心。
當孩子自發性地「玩」偶、「弄」偶、「動」偶,故事就開始在孩子之間成長、流動,藉由「偶」,膽怯的孩子開始願意說出自己、走出自己。
沒有五官的偶,自然沒有僵化、固定、制式的表情,孩子在「偶」相互對話、應對的過程裡,讓心魂-內在開始充填與工作。
孩子自發對白的偶戲/偶劇,比被轉譯成卡通/動漫或電影的故事更能挑動孩子心弦!孩子也在「偶」的平擺/平躺中,經驗到另外之於「偶」之外的力量,讓「偶」有直立的能力(這讓孩子間接領悟到了乙太體與自我體的作用)。
當孩子能以自己的力量矗立起偶、操控起偶,孩子會有另外的力量從自己之內升起,讓自己開始有面對物質世界的鎮定/平靜。
[補充說明:事實上,當孩子賦予了「偶」生命的能力,孩子也開始能體會到神對著人吹進/送入「第一口氣──呼吸」的肅穆與神聖!]
「偶」讓孩子有自我不被侵犯、暴露,卻又能充分表達自我情感的安全感,因為不會被情境直接衝撞、挑戰,反而被「偶」在當中融化與緩衝──「偶」讓不被文化/社會見容的私密(性)有了出口,抵制著文化/社會對人性的摧殘/破壞作用;「偶」讓人性有保留住自己的最後餘地。
華德福教育中的懸絲偶,絲線必須懸在(操作者)自己的手指上,卻不透過棍棒(中介),而且由上而下操作,讓偶展現著生命裡最重要的浮力!
如果成人必須以懸絲偶對著孩子鋪陳故事,戲台可以選用三種不同的色彩背景、布幕著、也切換、因應著,但卻充滿著夢幻的氣氛/情調,濃淡、深淺不一;偶使用的材質/布料必須能以色彩與質地充分展現偶的人格/個性,特別是心魂的質地;偶並不說話/言語,只姿態著、行動著,故事反而由遠離戲台的另一位成人坐著陳述,讓聲音成為孩子感官上的(稍微)距離、遙遠……光線/打光必須讓戲台上的發生聚焦、生動,吸引孩子的心魂靠近。
[補充說明:這樣的故事必須簡單而自然,也是孩子耳熟能詳的;當故事裡出現對白,必須委由另外符合故事角色/個性不同的聲音說出,由多名成人支援,而不是由一人去製造、佯裝、分飾各種音效,唱獨角戲,更要避免(嘉年華式的)吵雜、喧囂,真正人聲,不透過麥克風/擴音器。]
[舉例說明:當偶代表著自我(體)的力量或王者氣質,就必須運用金色表現;接近靈性或乙太體的,運用著純潔的白;當代表著物質(體),就帶著深暗的顏色(如親近自然大地的,用土色或駝色)。]
懸絲偶劇必須提供出孩子被傳媒剝奪掉的感官經驗,讓孩子更深刻的經驗到色彩的變化與層次,更靈動的人性與故事性,才是大費周章偶戲/偶劇的目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