色彩上的視覺:
要能在視覺上覺知出色彩,需要三種元素:
意志:色彩刺激出意志的外擴(導向外在的活潑)與內斂(導向內在的沉靜)。
情感:色彩創造出溫暖或冷靜的感受。
概念:我們依據對色彩的經驗產生概念與心像。
零到七歲之間的孩子被自己的意志完全驅動,透過色彩經驗發展出自己:色彩左右著孩子如何在環境中作動,直至第一顆乳牙脫落──色彩讓孩子得以充分心魂。
〔補充說明:因為色彩對孩子的意志有著幾乎完全性的主導,所以孩子環境裡應用的色彩要柔化與弱化,讓孩子不被色彩衝動到暈頭轉向,而能在自己的狀態下安適自在。]
〔舉例說明一:黃色調讓孩子親近也指向周遭環境,藍色調讓孩子離開周遭環境、指向自己。]
〔舉例說明二:白底黑字/白紙黑字的讀本/字卡/臨帖其實剝奪著孩子心魂可以靈敏色彩的能力。]
七到十四歲的孩子,開始能經驗出色彩創造出的美(的感受):七歲之前色彩(曾)疊加在孩子意志動量上的經驗,讓孩子開始能承受高彩度/高亮度的色彩刺激卻不被動搖,可以看著色彩的同時卻帶著內在性深深的平靜,但孩子卻開始渴望「觸摸」色彩,帶動視覺開始深入色彩的質地,搜索當中的溫暖/熾烈與冷酷/冰寒。
十四歲之後,視覺開始失去對色彩的興趣,逐漸平淡與疏離,不再容易被挑起與感動。
零到七歲的孩子景仰/崇拜色彩,容許外在的色彩活進/活入也活成內在;七到十四歲的孩子藝術性地想像著色彩,生活因色彩而美麗;十四歲之後的孩子不屑色彩,生命開始線條與黑白,被阿里曼性大幅傾斜……
最初的我們,以全身仰望與捕捉色彩;換齒之後的我們,開始與色彩對語;最後的我們,學會麻木到對色彩視而不見;而教育,是去保護孩子那種對色彩感動的敏慧與能力,到生命的最後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