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養/教育中對孩子放任:
對孩子放任,就誤解了教育。
教育要教導出「人性」,卻不是任「動物性」恣意:教育工作於人高等性的本質,卻非低等性的本能。
放任當中,有著自己對對方的無能為力,更有著睜一隻眼、閉一隻眼的「眼不見為淨」──這樣的教養/教育,不是為了孩子真正的成長,卻是為了貪圖自己的方便與舒心。
放任,就必須失去原則:當沒有原則,成人自然的權威就被打了折;當沒有權威進行應有的典範/示範,孩子就失去了對世界真正的虔誠與仰望。
〔補充說明:在孩子尚未成熟到有足夠的判斷、尚未成熟到有足夠明白的意識之時,就完全聽任孩子(的脾氣與選擇),等同教養/教育上的嚴重失職!〕
放任讓教養/教育一敗塗地,更讓荒謬/錯誤坐大!
事實上,放任也等同某程度袖手旁觀的放棄與絕望。
〔補充說明:放任也是另一種形式的溺愛,而溺愛也是不明不白、不清不楚的「『非』愛」、不是愛、不會愛。〕
尊敬眼前的孩子,不代表放任:我尊敬著孩子擁有我所未知的,尊敬著孩子打開、教育我的,我尊敬著他(可以)神聖的存在;然而,我卻也看到孩子因為個性、氣質不足的部份,而願意奉獻出我、給出更好的我來遇見孩子、面對孩子、典範於孩子──對孩子的引領、教育、矯治正是我的工作與責任,否則我們不必相遇:孩子因我而成長,我因孩子而茁壯。
教養/教育中,我們可以有原則地包容,卻不能失去原則地縱容,而基礎的原則就是:真、美、善,對自己也對一切道德。
孩子並不空白著過來(投生/入世),孩子帶著滿滿的過來,孩子向環境傾倒出他的業力(被他業力的業力、業力著他的業力);而,教育是要去緩和、淡化、改變、解決孩子的業力,卻不是以放任之實強化、深化。
放任中,沒有誰到得了自由,只有雙方懊恨、卻不得不的歧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