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琪瑩老師的人智學分享 - 檢視文章複本

恨:
(目前的)人並無法平等地(去)愛每一個人,因為愛的能力未臻成熟。
我有自由去愛,也有自由不(去)愛;我尊重也欣賞自己可以不(去)愛的理由與自由。
有能力走開/離開,才有能力再回來;有能力去恨,才有能力去愛!
恨並不可恥;可恥的是雖恨,卻不敢恨、不去恨、隱藏著自己的恨,做作、假惺惺著自己(彷彿)很愛、很慈和。
〔補充說明一:「恨」帶著星芒的攻擊性力量,恨意的同時,攻擊就產生了,就已在物質上傷害。所以,讓自己只在必要時有力量地「恨」,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地「恨」。〕
〔補充說明二:「恨」會在死後反攻起自己(的心魂),造成內在(性)的苦痛──「恨」是靈性上的自毀、自傷。〕
〔補充說明三:如果修行著自己,要練習讓自己的「恨(意)」消融、成為「(能)愛(的感覺)」,否則,被刻意平抑下來的「恨(意)」會再現、成為無由的恐懼──恐懼是被努力壓抑下來的恨。〕
〔舉例說明:當對著他人有著恭維、溢美之詞,言不由衷,也是「恨」著他人。〕
恨能讓自己堅守立場、維繫自己;愛卻能化解立場、擁抱對方──(衝動、激動的)恨讓我們清楚知道自己的位置、原則、界線、立場;(盲目、不清楚的)愛卻會讓我們失去應有的立場與力量!
恨確立起自己,愛擴展著自己。
而我們之所以恨,是因為連結著「想(去)愛」,只是不得其法。
透過恨,我們學習重新連結、重新相關、重新美麗地接觸,再度相愛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