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琪瑩老師的人智學分享 - 檢視文章複本

關於「吃人夠夠」〜
〔附註:「吃人夠夠」是台語中「吃定人,而且得寸進尺,把人吃的死死的」的意思。〕
「吃人夠夠」是人某部分的劣根性:如果不是「貪婪」、不是想「『貪』上加『貪』」,人不會「吃人夠夠」。
「吃人夠夠」是遇到軟土,所以深掘;因為食髓,所以知味。但如果自己被人「吃人夠夠」地對待,就要看到自己也一味姑息、隱忍,否則別人的「吃」,就不會「夠夠」。
雖然「以『德』報『怨』」彷彿是一種德行,但也要看到施予的對象。如果對象不會醒,還是繼續我行我素,這樣你的「德」也沒有真正報答給對方,你讓對方氣燄更囂張……
「吃人夠夠」最好的「以『德』報怨」就是「咬回去」。咬回去、先咬回去再說,而且絕不心軟。會「吃人夠夠」的人,心眼上都是勢利的;「勢利」,自然會畏懼與崇拜「勢力」與「利益」。當你有某程度的「勢力」,就能讓對方忌憚你、退讓三分。
但在「吃人夠夠」的現象當中,你也要看到弱勢的自己貪圖著強勢的對方什麼,才會讓對方如此貪婪、貪狠地對待你:你是不是在所處的環境下根本沒有立足點? 你是不是貪圖著對方施捨一丁點立足空間給你?你是不是貪圖著對方對你不曾真心真意的憐憫?
「『吸血式』的憐憫」永遠無法讓你真正站立,因為當憐憫不再,你就連站立的空間與機會都沒有;更何況那種憐憫,也是因利益關係產生的,利益不再∕不在,憐憫就等於不再∕不在——站立的力量始終在自己,在於自己能否突破困境,穩穩地站在那裡;當你能夠站立,你就能夠發揮自己當有的力量∕影響,而別人的眼光與憐憫放在哪裡,對你都無所謂——在「『吸血式』的憐憫」中,你永遠必須滿足對方的剝削、壓榨與吸血,而吸血如果肇基於貪婪,那種吸血就會永無止境;你再怎麼努力、拼命供血,對方都不會真正看到你、甚至感激你、感激你犧牲的一切,因為你是被對方踩在腳底下的「理所當然」。
「弱肉強食」並不足以成為「吃人夠夠」的學術性、合理性藉口。「弱肉強食」的確是生存上自然汰換的機制,但,那是對群體中病衰、殘老、羸幼的個體的「安樂死」:這些不適應的個體為了在危機中成全更大群體的利益,甘願犧牲、奉獻自己成為獵食者的珍饈,讓群體繼續;而獵食者也有獵食者的分寸,牠們只捕獵瘦弱的個體,除非那個族群發展、龐大到足以危害其他物種的生存。這是「弱肉強食」的智慧、「弱肉強食」的美、「弱肉強食」的愛!
真正的「弱肉強食」著眼於更寬廣的畫面,當中的「弱肉」從來都是自願、尊嚴與從容;然而我們現在社會定義下的「弱肉強食」卻是嗜血、非自願的,甚至不分青紅皂白,為嗜血而嗜血、為貪婪而貪婪……
自然界的「弱肉強食」從來沒有「貪得無饜∕厭」,「貪得無饜∕厭」的「弱肉強食」只出現在生了病的人類社會。
當對方缺乏自我反省的能力,糾正∕糾舉∕彈劾就成了必要;這也是教育社會的原則。
本著良知、良心去做任何事,你就一分一毫地改變著這個「吃人」的社會——不讓(善)人被(惡)人「吃」,不讓人被人「吃夠夠」,你就幫助著社會健康,讓社會走回該走的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