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「民粹事件」之我見〜
台灣人,就是因為個人在力量上無法自由、獨立,才那麼冀望台灣獨立;也是因為個人在身、心、靈上無法和諧、統一,才那麼希求中國統一。
當個人在現實上完全無能為力,就只能不理性地依附、攀緣於團體,訴諸群眾的力量與情緒。
民粹,是星芒體上的生病,因為你在有知有覺或不知不覺中認同了更大的獨裁與霸道:會獨裁,是因為不信任自己,意志才要私我、才要去獨斷∕專斷;會霸道,是因為不信任別人,道業才要去「霸」∕極權、才要蠻悍、侵凌——歸根結柢,都是因為不信任別人,更不信任自己。
民主之中,要有對彼此基礎的平等與尊重;民粹之中則否。民粹中,有民隱∕民情∕民瘼無法上達的悲情、苦痛,有「『下』求於『上』」的關係,所以根本無法平等,更遑論自由。我們自詡為「民主」,但行徑∕行為、思維卻仍停滯於帝制∕帝治;我們的制度剪斷了每個人的可能與翅膀,褫奪了每個人的自在與翱翔,所以只能「獨」、無法「立」,只能「自」、無法「在」,只能「私有」、無法「共享」,我們真的見不得別人好。
向心力的集結,靠著美麗的願景∕夢想、互助與同心,而不是靠著沸騰的民怨、聚眾∕糾眾∕從眾與(挾怨)報復。
決策如果只能「被動」被決定,只能被取決於強勢的民意,就只會為單向∕單方的利益服務,就會讓決策偏頗,因為無從均衡。能讓「大聲的」不會贏,才不反智、才會理性、才真正照顧到緘默的大眾。
星芒上,思想絕對可以「(相互)對立」與「(交叉)感染」,也絕對有力量。星芒是物質上的預備發生。但如果力量是用在讓雙方兩敗俱傷——一方敗的是名、是譽,另一方敗的是力、是利——就會造成動盪,然而這樣的動盪真的是我們想要的嗎?動盪到達不了一種內在的平靜,因為外在的動盪顯化著我們的內在,外在因我們內在而激盪。
民粹中,我們無法接近「真實」,我們接近的是被情緒渲染的「非真實∕偽真實」——「真實」已被傳統綁架與汰除,傳統只為「虛假」提供紮實的庇蔭與服務,「虛假」因傳統而成為社會的中堅、主流;人們害怕(看見)「真實」,是因為畏懼抗逆主流。
人的成長∕發展不是只在(這一次的)「生」、「死」之間,如果焦點如此窄狹,就看不到「真實」。各各他之謎發生之前,人「生」來並沒有偏見,偏見被後來的自己產生∕形成;但各各他之謎之後,人「生」而偏見。人曾經在天性上完美,但各各他之謎之後,人「生」而缺憾,那是我們要為自己承擔的救贖——我們帶著偏見、成見而生,除非我們有能力自偏見、偏執中釋放出自己,我們才能自由無礙;而這,如果沒有想要靠近基督力量的驅力,我們就會迷失、沉淪於物質。
〔補充說明:此處的「『基督』力量」不是大家在宗教上的定義與理解,那樣的基督根本不那麼基督、也不是基督,而是降格了的神,亞威∕生命之水∕耶和華。這裡的「基督」是來自太陽的示範力量,不是月亮的。〕
我們不僅得對自己的所思、所言、所作、所為感到興趣,也要對我誤解的人、誤解我的人的所思、所言、所作、所為也深感興趣:當我願意靠近與深入不同於我的人,我就靠近了基督力量,也幫助地球親近了基督力量;當我頑固於堅持己見,我就遠離了基督力量,也將基督力量推離了地球——這才是真正的同理,也才是思想上對基督力量的景仰與靠近。
只對自己感興趣,漠視其餘一切,我們就傷害到他人、傷害到一切,而這也同樣傷害著我們自己。試著、學習著在所有敵對於我們的言論與意見中找到善意與神性——神性並不為少數人獨有、獨在,如同陽光∕基督力量從不偏頗地照耀大地,陽光∕基督力量歸屬所有的人;學習陽光∕基督力量的「擴大自己∕泯除私我的界線」與「寬容」。
自私∕追逐私利會讓我們看不到(自己的)太陽,因為太陽就在兼容並蓄裡。
教育自己透過與別人的對語,修正自己原生性的偏執、執拗。人,生來就有自然的理想,但我們的教育打壓著我們本然的理想,去向現實妥協;充滿想像的童話∕神話從課本中消失了,也讓人再也沒有以想像力暫時脫離枯燥現實的能力。
我們要在理想主義上教育自己∕自我教育,在我們內在「重生」出我們的理想。當有著內在的理想主義,我們就向基督力量開啟了自己;這會點燃我們的生命之火、點燃我們對生命的珍重與熱愛,也能讓我們某程度獨立於物質實相——這才是意志上對基督力量的景仰與靠近。
不以抽象,而以具體方式讓自己接近基督力量。
我們從靈性而來,並不只為了完成「物質」∕物質性的任務,我們也要同時完成「超物質」;而「理想∕願景」就是「『物質(性)之內』的『超物質(性)』、『地球(性)之內』的『超地球(性)』」:我將不再只是(現在這一世的)我,而讓更大的、更神聖的一切成為我、也是我。內在的理想能幫助我們找回、找到對其他一切的愛。
〔補充說明:(耶穌)基督是我們內在、靈性、宇宙性的重生,來自太陽;亞威∕耶和華是我們外在、肉體、地球性的重生,來自月亮。〕
愛不能是空洞的言詞、標語、口號……,愛是理想性的行動。真正的愛是去點燃自己與他人內在的心魂,願意重新對生命充滿感念、理想與熱情,願意朝氣地活下去。愛是一種社會責任,唯有當個體生命力量因「愛」而起來,社會的活力與健康才能真正起來。這樣的愛,是超感官卻神聖的責任。
「『獨善其身』的靈性追求」也是被阿里曼化的、被阿里曼力量物質化的;靈性不需要孤獨,靈性不在孤獨裡。所以,靈性是要走入社會的,不管你的力量在你認為是多麼微小,你都要盡力!
而當你的所思、所言、所作、所為,不會僅僅關乎目前的世界,還放眼於宇宙的神聖,就不會民粹。民粹也是一種被孤獨制約的偏激,而那,需要以神聖的社會互動克服。
社會中太多的(低等)自我,就會爆發民粹;而當(低等)自我消融,就會升起社會性的(博)愛,而那才是社會的健康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