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(期)照(護)制度非常不人性、也不人道,因為(必須)長期照顧,照顧者與被照顧者都被綁在不死不活的關係裡,沒有一方自由。
長照讓被照顧者無法完成(些)什麼(甚至是自己的死亡),因為自己已無法有行為/行動/自理-自主能力,只能倒數自己的餘生(等死);更讓原本可以成就於其他的照顧者陪葬,只能以無止盡、沒有停損點的照顧病患方式耗弱、耗竭自己。
〔補充說明:人吸收著環境以為自己的主要營養;當周圍只能吸收到死亡性/病氣,人也會在不知不覺中讓自己步入與被照顧者相同的後塵。〕
人活著,是為了要成就(些)什麼;當無法再成就(些)什麼,生命就已然失去意義……無法再成就自己的人命已不再算是人命!
醫學讓人的疾病不上不下:求生不得、求死不能;醫學讓人被長照成阿里曼力量輕而易舉的收割──阿里曼收割著所有無法自由、自主的人類生命/心魂──醫學其實做大了阿里曼力量!
「長照制度是否安全」從來不是重點,因為會去被長照的人,早已接受必須在疾病中死亡(失去生命)的定然,死亡已是意料中(遲早的)事;但我們卻應看到長照制度的存在是否合理而人性?長照制度是否慢性謀殺著許多還可以好好生命的人?是否有真的存在下去的必要?長照制度到底把人變回人,還是把人變成永久而癱瘓的病人?
〔補充說明一:長照制度只有在病患有完全康復並能自理自己的狀況下才有(暫時性/期間性)存在的意義。〕
〔補充說明二:一國的長壽指數/均值應該將長照與重症生命排除在外。〕
當長照制度讓病人無法死人更無法活人,讓活人漸漸成為死人,就不應存在,更不應推廣──聰明而體貼的社會與制度會把資源用在幫人自信而健康、幫助人實踐自己(的理想),而不是大量挹注在讓人癱瘓、軟弱、疾病與依賴……長照制度反向而行,崩壞社會之本。
長照病房暗夜的一把火,燒出的如果只是恐慌/惶恐,沒有對現行醫療制度、觀念更深的反思與看見,就白白燒去;事實上,火讓我們看見被長照的人多想痛快、一走了之的決然心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