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琪瑩老師的人智學分享 - 檢視文章複本

內容分級制度的)「限制級」:
(內容)分級制度也許鼓勵也保障了創作的自由/自主,但創作可以自由,不代表(創作者)可以(藉由創作)任意傷害與曲解人性:分級制度的出現,(彷彿)是為了保護(孩子/閱聽者);可惜的是,保護某程度也成為了引誘。
〔補充說明一:內容若有性愛、血腥、暴力、不當言語、恐怖、毒品、反社會性等,會列入限制級;但如果不是創作非常病態,根本不需要分級制度(來稀釋病態的作用)。〕
〔補充說明二:事實上,沒有人是完全的孩子,孩子只是人的一個面向;所有的孩子在孩子之前,都曾年輕過、也年老過,也經歷過人生的大風大浪,所以「分級制度」只是成人以為保護到了孩子的遐想。〕
會在分級制度中設定年齡限制,是因為(社會)公認達不到某個年齡的人無法有獨立而成熟的意向與行徑……但分級制度本身就是一種荒謬(的設想/措施),只以「年齡/歲數」界定人的成熟與否,卻不理會人內在是否已有整合、成熟自己的能力。
〔補充說明一:目前「限制級」的門檻約在十八歲到二十一歲之間,也是人智學中尚未成人的(法定)成人,因為自我體不夠完整,難免被外在/輿論煽惑,受到戕害。〕
〔補充說明二:事實上,許多(老年、青壯年)人仍然非常幼稚、淺薄:發展了新陳代謝(性慾旺盛),卻沒有以四肢進入行動的力量;發展了胸部(發達的肌肉與曲線),卻沒有以節律進入關係的溫暖;發展了頭部/容貌,卻沒有正確的感知與清晰獨立的思想──徒有外在,卻空洞其中。〕
年齡十八歲/幾歲,不該是可以或不可以接觸什麼的分界(特別是當「什麼」危險到只會喚醒人的動物性之時):之前避之如蛇蠍,之後又完全納之如潮水……
(當內容)需要限制,是因為會對真正的人性產生威脅/危險,因為(一般)人無法以意識、理智判斷,只會被衝動慫恿、挑撥與情感……事實上,對孩子危險,對成人自然也危險,只是成人以為自己有能力化解這樣的危險(雖然很多成年人並沒有判別、應變與克服危險的能力)。
〔補充說明一:分級制度/限制級刻意人工保護著人在界線之內,也是對人性無法信任。〕
〔補充說明二:不要讓自己的生活窄化到被媒體完全綁架;媒體從來不是世界的全部,媒體只呈現給你看媒體想要你看到的。〕
分級制度/限制級並沒有必要(出現):當人在可以自由時自由、可以平等時平等、可以博愛時博愛,人會自動(將事物)為自己分級與避離。
目前幾乎所有事物都過度訴諸感官追求、興奮與刺激,讓人耽溺於物質,遠離了自己──讓「分級制度/限制級」(的標示)成為你對事物的遠離(而非誘引);或者,成為事物對你的試煉,因為你有從紊亂中全身而退的定力。